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关于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评议的 调查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6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峡江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评议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世基、陈小娟的带领下,于8月中旬以来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调查。为保证工作评议顺利开展,工作评议组制定了《峡江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评议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评议内容和方法步骤。2017年8月17日,工作评议组组织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工作评议动员会。会上宣读了对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钟世基副主任作了动员讲话,金逸清主任代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动员会上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并以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了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8月21日和8月31日,工作评议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民意调查表、实地察看等方式,先后赴水边镇、罗田镇等地,对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调查中,共发出测评表28张,收回28张,测评结果满意票25张,占总票数的89%;基本满意3张,占总票数的11%;不满意票0张。共收集批评、意见和建议12条。

一、2016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2016年以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开发项目编报、资金引进、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等,统筹兼顾,积极作为,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共争取土地治理存量资金10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0万元,自筹资金70万元(其中投工投劳投资70万元),用于各项职能工作的开展。

(一)土地治理项目整体推进有成效。2016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为罗田镇峡里高溪坑里贫困村井冈蜜柚基地建设等安排资金160万元,共改造中低产田300余亩,修建机耕道5.1公里,衬砌渠道8.7公里,技术培训200余人次。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农业基础地位和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加快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步伐。据统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受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非项目区高近百元。项目区内排水有沟,灌水有渠,行走有路,运输有道,居住环境清净整洁,成为我县践行“三个走在前列”的先导区。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有起色。2016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在县农业示范园建设资金200万元;在水边镇佩贝、众村竹溪、水坑等扶贫攻坚重点村安排资金达400余万元;为罗田镇峡里高溪坑里贫困村井冈蜜柚基地建设等安排资金160万元;在马埠扶贫安排50余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既促进和推动征地拆迁、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节约了财政资金搞建设,为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排忧解难,为镇村组干部分忧,深受各级干部群众好评。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单位服务能力有提升。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创新服务方式放在单位作风建设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农村、服务发展的“三服务”理念,扎实履职,担当实干,先后获得全县扶贫攻坚优秀单位,先后荣获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全市农业开发先进单位;金逸清同志也获得吉安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扶贫工作优秀帮扶干部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质量欠过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对工程项目的监管不够,导致在部分项目工程质量没有完全达标,部分群众对工程质量问题有所反映。

(二)工程项目后期管护欠明确。项目工程实施完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没有及时维修到位,部分群众不知道找谁进行维修,宣传力度不够。

(三)产业化经营项目争取欠力度。2016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共争取土地治理存量资金1050万元,但相对我县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保障基础设施的实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广大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的关键。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其积极主动投身到项目建设中,使农业综合开发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过硬地抓好工程质量关。对近年来实施的工程项目搞一次“回头看”,列出专项工程维修经费,尽快修好损坏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公开招投标,有县、乡、村及群众代表组成参加的工程监管或者监理方,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项目区当地乡、村和群众代表签字,才能付款,确保项目实施一处,成功一处。

(三)进一步挖掘潜力,积极主动地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抓住当前国家和上级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各项优惠政策的契机,积极主动向上面衔接和汇报,争取更多的农田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扶持项目资金。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后期管护制度。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尽快制定出台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运行管理的办法,及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好管护责任,形成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