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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6 来源: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峡江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确定民政局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评议被评议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评议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6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评议工作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作组组长龙足立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 4月底开始,对县民政局近年来的工作,采取走访、座谈、个别交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广泛征求了民政局干部职工的意见;9月18日,评议工作组召开了由民政局领导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领导和社区民政专干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民政局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对民政局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9月19日评议工作组又重点到水边镇,马埠镇进行调研,深入到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工作一线进行视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相关工作情况。调查中,共发出整体工作情况测评表220张,收回220张,测评结果满意票198张,占总票数90%;基本满意票22张,占总票数10%,不满意票0张。共收集到反映县民政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18条。

民政局对工作评议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局长郭振群任组长的迎评领导专班,设立了迎评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工作评议动员大会,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提出了改进措施,撰写了自查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坚持“三审三公示”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2016年以来争取各类民政资金9571万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补助资金384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062万元,抚恤补助资金226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605万元,农村五保1367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30万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530元、305元,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354.2元、231.6元,2016年以来发放城乡低保金5535.55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100元、3840元,2016年以来发放五保金824万元。社会救助制度得到健全。城乡低保听证全面推进,全县共有7102户11211人参与听证,6571户10266人通过听证。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制度的精准衔接,发挥两项制度的叠加效应,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戈坪乡承接省民政厅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得到省厅高度肯定。全县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2093户、3906人,户数重叠率为66.1%,人数重叠率为44.9%。加大经济信息核对力度,通过听证、专项清理整治和信息比对,取消和死亡核销城乡低保对象1564人,调查处理信访件12件(次)。医疗救助工作惠及更多群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591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79.3万元。在县、乡两级13个定点医院设置专门窗口,直补医疗救助5057人次,救助金额328.9万元。制定出台了《峡江县特别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共实施救助38人次,发放特别救助资金31.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8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3.1万元。

(二)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健全

防灾救灾知识广泛宣传。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扎实开展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举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展板挂图50块,发放宣传资料16000份(册),减灾防灾知识短信3000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砚溪镇鹏溪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桐林乡庙口社区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水边镇郭正社区、罗田镇罗田社区、戈坪乡小坑社区荣获“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修订完善了《峡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调整充实了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能,今年全县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下拔救灾资金230万元,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灾区和谐稳定。

(三)双拥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严格按政策调整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2016年以来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945.87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80.9万元。退役安置工作扎实开展。采取岗位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妥善安置2014、2015年度退役士兵164人,其中岗位安置21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323.33万元。认真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达92.49%,培训合格率100%,位居全省、全市前列。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和政策解释,没有出现进京、赴省、去市上访,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民政信访维稳“三无县”。

(四)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老龄工作增添新气象。按照“小而精、绿而美”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星级敬老院。经省民政厅验收评定,我县达标星级敬老院9所,其中三星级3所,二星级6所。同时以全省实施“敬老工程”和“三院”建设为契机,争取省级项目资金660万元,全面启动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仁和镇敬老院整体搬迁新建完成主体工程和内外墙粉刷装修,正加紧附属用房、庭院大门、围墙建设。马埠镇、福民乡完成敬老院厨房扩建改造和院民餐厅改造、院内绿化工程。争取项目资金900万元,新建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同时,会同县消防大队对乡镇敬老院的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用电用火等隐患进行排查,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安装独立式烟雾感应器378个。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下发了《峡江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水边-马埠、巴邱-福民、巴邱-砚溪、水边-金坪4条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有力,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已上报省厅验收。编入地名词条2236条,地名标志数426条。慈善事业开创新局面.老龄、福彩、留守儿童工作得到加强。2016年以来,为3375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378万元。认真落实做好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放保单12795张,收取保费6801元。销售福利彩票502万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475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27万元。摸排农村留守儿童3427名,落实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109名。

(五)社区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开展。扎实开展“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全面完成百花社区新建,按照设施标准化、功能规范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便民化、人才专业化、保障多元化的标准科学布局。南门社区改扩建全面完成,得到市委、市政府考评验收组领导的高度肯定,可望授牌。争取项目资金208万元,新建、改造东门社区和石阳社区。社会事务规范有序。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办理结婚登记1727对,离婚登记348对,补发结婚登记672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5万元。常态开展“三沿六区”乱埋乱葬整治,投入20万元,对高速公路仁和镇枥坑村和罗田镇沙坊村墓区栽树遮挡,整治效果明显。

(六)民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
  民政队伍建设得到增强。狠抓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集中整治”和“一树两强”系列教育活动。3位同志荣获全市优秀基层民政所长、“三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低保、救灾、五保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防范廉政风险,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民政款物行为,为民、务实、清廉落到实处。2016年度荣获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也了解到,当前的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城乡低保管理还存在漏洞。低保员管理工作尚有漏洞,个别低保员对低保户的情况掌握的不准确。下岗职工和农村居民等无固定职业人员的收入难以掌握和计算,在审核其低保申请时,核实困难。低保申请一经被批准,缺少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和办法,很难做到应退尽退。

2、养老体系建设力度不够。社会养老服务亟待加强,社会的老龄化趋势,使如何安度晚年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我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少,管理不规范。而民政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示范作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以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其组织的完善、资金的保障、规划的制定、政策的扶持仍显滞后。

3、公共服务工作还有不足。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存在“短板”,殡葬管理不规范,正规公墓少、费用高,私埋乱葬现象逐渐增多,增加了护林防火难度。

4、社会需求与民政力量不足的矛盾逐渐显现。当前民政工作的覆盖面和工作量逐渐加大,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防灾救灾等与现实需求还有一定的不足,民政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干部队伍结构不优、能力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

5,基层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仍显不够。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力度。一是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对低保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低保员聘用制度。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意义,增强人们对低保的认识。三是对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而享受低保补助的,应采取办法,改变单一的补助方式。四是加强对无固定收入来源申请人的收入审核,通过多种渠道,严把审核关。

2、进一步加大养老体系建设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扩大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的影响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入住率。改善敬老院的条件,增加床位和服务人员,完善相应的娱乐、健身设施,使入院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及时开展养老意愿调查,根据人们的需要设置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和设施。逐步建立专门的养老服务队伍,以适应居家养老人员的需要,使他们在家中就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医护等照料。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支持社会组织、个人开展有偿养老服务,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的监督,使老人能真正享受到较好的养老服务。

3、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殡葬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墓数量和地点,统一明确收费标准,减少私埋乱葬对土地、山林的破坏。二是加强宗教管理,支持宗教组织开展合法活动,制止各种非法传播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三是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治、疗养、看护、恢复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提高民政工作服务水平。二是加大向上争取民政项目资金的力度,为我区的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