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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峡江县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10 来源:  阅读次数:

——2018年1月18日在峡江县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富南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抢抓发展新机遇,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4818万元,圆满完成市调整任务(1148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1%,总量排全市第10位,增幅排全市第5位。税收收入实现9921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6.4%,税占比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排全市第1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65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7%,排全市第9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为:

一是税收收入50935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增值税20350万元,增长53.4%;改征增值税13050万元,增长8.2%;营业税513万元,下降89.2%(受营改增政策影响);企业所得税2653万元,下降40.8%;个人所得税544万元,下降27%;城市维护建设税4198元,增长60.8%;车船税539万元,增长33.7%;烟叶税2169万元,下降25.1%;耕地占用税2645万元,下降45.7%;契税完成1806万元,下降21.4%;其他各项税收收入2468万元,增长68.9%。

二是非税收入15608万元,同比下降19.4%。其中:专项收入3226万元,增长26.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31万元,下降25.5%;罚没收入2000万元,增长66.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30万元,下降45.3%;其他收入121万元,下降70.1%。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15351万元,同比增长 30.3 %。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39万元,增长29.2%;国防支出135万元,下降29 %;公共安全支出7352 万元,增长21%;教育支出29044万元,增长0.7 %;科学技术支出2203万元,下降3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8万元;下降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1万元,增长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06万元,下降5.9%;节能环保支出  19126万元,增长53.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6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2340万元,其中:脱贫攻坚支出12966万元,较上年增加95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45万元,下降2.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574万元,增长48.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59万元,增长67.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08万元,增长18.1%;粮油物质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903万元,下降29.4 %;债务付息支出 736 万元,增长35.3 %。其他支出907万元,同比增长166%。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1950万元,比上年增长51.3 %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7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4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41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34221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具体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8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932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3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1万元;其他支出 339万元。

(三)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260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5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4 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47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81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37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4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9万元。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602万元,加上年基金滚存 37151万元,减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4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27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2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3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1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4657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6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80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407万元。

以上是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基本情况,年度决算编制后将有细微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1.支持经济措施有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紧扣“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积极策应全县“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2项、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停征、免征基金2项,降低失业金缴费比例,全县减负约780余万元。落实优惠奖励政策,奖励工业和货运物流业发展资金 2.97亿元。二是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策争资,全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财政资金10亿元,增长12.2%;争取省财政债券转贷资金3.48亿元,保障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三是有效运用财政措施助推企业发展。设立了2亿元产业引导发展基金,“续保贷”基金担保放贷 4255万元,育财担保基金担保放贷 2450万元,产业扶贫信贷通放贷1700万元,“财园信贷通”放贷 2.2 亿元,“惠农信贷通”放贷1.22亿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2. 财税改革深入推进一是落实税制改革。支持国税、地税实行联合办税,全面实施“营改增”,积极推行资源税改革。全面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全县返还契税440万元。二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了新一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在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提高乡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三是涉农扶贫资金高效整合。2017年,全县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整合资金规模达2亿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4893万元,切实保障了扶贫工作资金需要。四是投资评审成效明显。2017年,评审项目168个,送审资金6.95亿元,审定资金6.12亿元,审减资金 0.83 亿元,审减率为12.05 %。五是财政监管力度加大。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构建高效、完善的监督大格局。

3.民生水平不断提升。全县民生支出165930万元,同比增长26.5%。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整合资金 2亿元用于全县十大脱贫攻坚工程,设立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投入资金1006 万元设立风险补偿金,可撬动发放贷款1.5亿元,2017年实际扶持农户345 户,发放贷款 1700万元。积极助力新农村建设,县财政投入资金 3086万元。二是严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平稳推进,2017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1万元,增长1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06万元。安居工程支出6903万元。三是奋力助推教科文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教科文事业投入。2017年,全县教育支出 29044万元,增长0.7 %;科技支出 2203万元。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上下适应新常态,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工作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总收入规模偏小,财源结构不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公共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不足,财政保运转的压力增大,民生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资金监管和使用绩效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进一步提升,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善机制来加以改进。

二、2018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原则:一是收入安排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二是支出安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财政运行要突出绩效防范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提出如下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 12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9.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72400万元,比上年增长 8.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 52100 万元,其中:增值税45%部分35000万元,企业所得税32%部分2800万元,个人所得税32%部分550万元,烟叶税1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00万元,耕地占用税2600万元,契税200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3450万元;非税收入203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8000万元,罚没收入2000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300万元。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00万元,加上预计上级税收返还和省提前下达各项补助收入等748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340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150600 万元。根据预算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06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11%。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0万元;国防支出1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509万元;教育支出258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6万元;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 164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60 万元;农林水支出 215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8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34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3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839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7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307万元;预备费安排1600万元;预留经费23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940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940  万元(包括彩票公益金收入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00 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9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200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支出5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52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000万元;支农支出1200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资金支出8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8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费用2000万元。

2、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0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2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省相关的专项转移性收入尚未结算,专项转移性收入数无法确定,因而未作安排。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72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29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5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4277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87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9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6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7万元。

本年结余952万元,加上年结余402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22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0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4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50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8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36万元。

、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立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发展量质双提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落实好省市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精神,坚定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大供给侧改革落实力度,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壮大骨干财源。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财政资金坚决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逐步由对企业、对项目直接支持的模式,过渡到奖补、贴息、担保等间接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领先企业、上市公司,优化税源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创新融资担保模式。综合运用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中小企业“续贷保”、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财政工具,进一步拓宽支持范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果。在落实国家普惠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上加力增效,切实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扩大企业减负效应,支持发展支柱产业,倾心倾力帮扶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新型业态培育、引导企业扩大产能。

(二)持之以恒改善民生,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积极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做到压力再大也要保民生,财力再紧也不能亏民生。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狠抓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发力,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铺好路、加满油”,全方位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民生保障能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二是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补短板,强弱项,守底线,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等民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医疗体制改革,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大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场馆开放运行的经费保障力度。三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生态保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围绕“玉峡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巴邱镇路堤结合工程,加大向上争资力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态建设品味。

(三)不断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完善预决算公开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二是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巩固“营改增”成果,构建依法、公平税负环境;做好环境保护税等地方税种的开征工作;稳步推进费改税工作,逐步建立地方税收体系。。三是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四)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大力压减绩效不高项目的预算安排;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将绩效评价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大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奖励与问责。二是强化投资评审管理。建立重大紧急项目评审绿色通道,对重点和紧急项目采取评审关口前置,多级复核评审同步并联进行,以最短的时间完成项目评审。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和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抓好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抓好“三公”经费监管平台建设,抓好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四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堵“后门”、开“前门”,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快存量债务置换步伐,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呼唤我们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担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