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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  阅读次数:

面对乡村振兴战略新形势,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广、在群众中威信高的优势,引导代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切实发挥代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带头作用,将人大代表锻造成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一是发挥代表的宣传引导作用。分类要求分类组织,组织领导干部代表深入镇村、组织各村代表小组依托代表工作室,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选民群众,宣传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部署,宣传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引导广大农村群众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中,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

二要发挥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中乡村发展“能人”、产业“大户”的优势,动员人大代表建立领办产业合作社,积极吸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建设;组织“乡村振兴人大代表行动”创建活动,鼓励引导代表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以此来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思想素质、个人品质方面的优势,动员人大代表参与红白理事会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协会组织,倡导新民风、倡导好家风家训、倡导乡贤文化、倡导环境保护,培育引导普通群众提升思想观念、社会认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动力。

三要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天然优势,通过落实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组织代表集体活动、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激励机制、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多途径,激励鞭策人大代表主动联系群众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当好群众代言人角色,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切实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