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峡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于2019年2月1日决定任命:
赖厚春同志为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刘湘智同志为峡江县司法局局长;
郭建军同志为峡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杜小兵同志为峡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龙静雨同志为峡江县水利局局长;
李凡同志为峡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清同志为峡江县商务局局长;
江冰冰同志为峡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何新平同志为峡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孔文平同志为峡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方惠民同志为峡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邹晓青同志为峡江县扶贫办公室主任;
蒋彪生同志为峡江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建华同志为峡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细根同志为峡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志福同志的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江冰冰同志的峡江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肖芳敏同志的峡江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曾建泽同志的峡江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或机构更名的原县政府工作部门,涉及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自然免除。
峡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