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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衡阳县着眼四个“强化”,服务代表履职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  阅读次数: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实现。近年来,我们从提升代表素质入手,着力强化代表入口把关、学习培训、服务保障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使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强化入口把关,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关键在于提名推荐和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把好代表的“入口关”。一是坚持高入口标准。要求代表候选人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知识、法律水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身修养,确保选出的代表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二是优化代表结构。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尤其是基层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妇女和非党代表,确保代表结构优化。三是保留骨干代表。在候选人提名时对本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把一些热爱人大工作、履职能力较强的代表保留下来,提名为下届代表候选人,较好地做到了新老代表的“传帮带”,确保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四是建立健全代表资源库。在换届选举中,法定主体推荐代表候选人之前,我们着力于搞好代表资源的摸底工作,做到认真考察、广泛筛选,严把各项工作程序和各个工作环节,防止走过场,较好地杜绝了“关系代表”和“金钱代表”。

二、强化代表培训,提升代表整体素质

素质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素质的体现,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代表履职能力的强弱,我们始终把代表培训作为代表工作的基础来抓。通过不断完善代表培训制度,使代表培训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在培训内容上,一是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国梦的相关论述,使代表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举办法律法规讲座。组织代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让代表了解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了代表的法律水平,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组织综合知识培训。组织代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使代表懂得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等各方面的规定,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工作,结合监督和代表专题调研、视察,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所需要的专门知识,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在培训方式上,我们一是完善集中培训。每年定期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结合代表的构成、职业和换届的特点,我们组织开展了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等类别的培训;三是坚持以会代训。我们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见缝插针对代表进行培训,及时引导代表正确履职;四是采取帮带培训。我们邀请经验丰富、履职能力强、选民评价好的老代表,适时传授工作方法,为新代表传授履行代表职责的实际经验,帮助新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工作能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政渠道

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前提。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代表知情权的维护,不断拓展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保障人大代表对我县有关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把拓宽代表知政渠道作为密切联系代表、扩大代表知情权的重要举措,积极为代表服好务,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便利条件,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搭建良好的平台。二是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具体困难;征求代表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汇总、通报工作,督促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三是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为代表寄送人大杂志刊物、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重要决策,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四是积极搭建代表工作经验交流平台,定期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让代表们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五是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物质和组织保障。

四、强化小组活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得如何,对于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至关重要。我们一是加强代表小组阵地建设,严格做到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学习资料,真正将基层各项代表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服务,通过召开会议、分片联系、参与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帮助代表小组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三是深入开展优秀代表小组评选活动,激励各代表小组争当先进,在全体代表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建立代表履职奖惩机制,通过代表定期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选民对代表考评和对优秀代表进行奖励等形式,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四是切实加强对建议的督办。通过采取“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激发广大代表的履职热情,推进“一府两院”工作。五是扎实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活动。六是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开展“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接待群众活动,使代表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更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七是加强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在网络、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代表工作专栏,大力宣传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开展活动的情况,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交流代表工作经验,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