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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创新机制 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19 来源:  阅读次数: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兰山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积极依法履职,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升监督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人大监督紧扣中心紧贴民心

人大工作重在正确定位,准确站位,把握好度。我们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作为监督重点,集中力量,强力推进。

一是强化科学选题,议题确定广征慎选优组合。坚持把选准议题作为提高监督质量的前提,按照广征多集、突出重点、组合监督的选题思路,采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听取镇街道和“一府两院”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议题实施的关联度,围绕区委重大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精心选题,通过议题的组合实施,有效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深刻理解和把握经济新常态的内涵与要求,积极助力区委工作总体思路落实落地,自觉在大局下谋划人大工作,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常委会围绕全区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培植、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引一促”、国际化商贸名城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等重大事项,开展重点视察和调研,持续监督问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全区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兰山区连续5年跻身全国百强,截至11月末,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70.2亿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居全市各县区首位。

三是强化民生监督,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群众关心的焦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我们加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每年确定的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涉及民生问题的都占到近三分之二。常委会紧紧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困难群众救助、城市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回应群众期盼,推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针对精准扶贫工作,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实地视察调研、强化定点扶贫力度等方式,强力助推扶贫开发工作,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

创新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主题。我们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适时管用的监督机制,为依法开展监督、增强工作实效提供保障。

一是实行跟踪审议,提升监督效能。制定出台了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一府两院”都要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于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二次审议。近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36项,涵盖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生态建设、民生事业等。按照市、区委关于临沂商城发展“三化并举”、“五位一体”的部署要求,连续四年听取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推进了国际商贸名城核心圈层建设。

二是完善评议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修订完善了工作评议办法,对评议主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步骤、评议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组织400余名人大代表,先后对45个区政府组成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提出意见建议600余条,并对评议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推动了部门工作的改进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三是专题询问常态化,增强监督硬度。制定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突出抓好议题选择、调查研究、问题征集、询问答复、督办落实五个重点环节。先后对全区社会养老保险、大气污染防治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对专题询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我们及时跟进督办,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推进问题解决,确保询问有答复、有落实、有结果。

四是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挖掘监督深度。制定出台了《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结合实际,具体明确了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标准、程序等。明确要求政府有关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额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等7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紧紧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培植、新型城镇化建设、片区建设融资等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落实情况报告,推动全区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三、激发履职活力,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我们始终做到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搭建好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平台。

一是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坚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让代表在更广范围内参与监督工作。全区累计投资近460万元,建设代表活动室31个、代表接待站39个、接待点57个。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达到“十有”标准,镇级代表小组活动室达到“八有”标准,接待站达到“五化六有”标准,站室全部配备“两卡三图五簿”。坚持每月20日组织代表接待选民群众,开展代表进选区活动,实行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组督导制度,推行接待工作站内与站外、定期与日常、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代表接待新模式,打通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开展接待活动以来,共征集群众意见建议3847件,其中协调落实的2835件。汪沟镇针对代表接待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镇村出行难问题,投资2300万元,开通了全市第一条镇村公交环线,实现了村村通公交车,方便了周边48个村、5.6万人的出行。

二是搭建代表履职激励平台。坚持代表履职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了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参会履职、调研接待、小组活动、联系选民、岗位业绩等方面,评价结果在网上公布,并作为代表连任和劝辞的重要依据。加强代表培训和素质提升,引导和促进代表争做“加强学习、科学发展,依法履职、遵纪守法”的模范,建立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区11个镇街人大网站全面开通代表网上接待模块,为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搭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平台。坚持把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作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强化督办问效。修订出台了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将代表接待选民反映问题纳入建议范围并随时交办,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领衔督办、人大委室对口督办、镇街人大延伸督办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年底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三方见面会,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评选办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是搭建基层人大联系指导平台。坚持“三会一调度”制度,通过年初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年中现场观摩推进会、年末镇街人大工作考核会,以及每月镇街人大工作调度会,加强交流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争取区委将镇街人大工作纳入了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制订了镇街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年底组织考核、排出位次,并在区人代会期间进行表彰,激发镇街人大工作活力。各镇街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评议驻地部门工作等日常工作普遍开展,丰富活跃的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让选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人大的地位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