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监察司法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06 来源:  阅读次数:

主  任:廖水根

副主任:习晓虹


峡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司法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教科文卫工委)是峡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联系县委办(档案局)、县监察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科技中心、县卫健委、县科协、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县民宗局、县档案馆(县地方志办)、县社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新华书店、网络公司等部门。并负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

(二)负责对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政法、教育、科技、卫健等工作方面的议题,提供有关材料和审议问题的法律依据。

(三)负责对联系部门执行关于政法、教育、科技、卫健等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对重大事项,根据主任会议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汇报。

(四)负责规章、规范性文件、决议、决定备案审查的日常工作。

(五)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工作和我县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调研报告。

(六)负责统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请示法律问题。

(七)承办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司法、教科文卫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普法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或审议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决议、决定草案。

(十二)协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在我县开展执法检查。

(十三)协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并负责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起草、跟踪、督办。

(十四)根据工作安排,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或议案。

(十五)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对全县普法工作、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十六)对报送备案、要求审查、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十七)负责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室批转的对口联系部门等方面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

(十八)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