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刘湘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峡江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公民对法治的现实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平安峡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仍存在部分单位认识不足、法制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经费保障不到位、普法队伍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村组干部、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宣传引导作用,在农村、学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合理解决利益诉求。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解决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好学校的教学场所,为法治社会建设培养好未来的力量;进一步抓好县、乡“法治长廊”建设,充分利用这一阵地,加强对农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在内容上追求针对性,在形式上追求趣味性,在时间上追求时效性,在区域上追求重点性。
二、进一步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完善普法任务的责任分解,持续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由“独角戏”变为“大合唱”。要加大督查力度,年度实行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从检查中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考核验收前,制定并下发量化的考核验收标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督促指导,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保障力度。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法制宣传专兼职队伍,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性。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随财力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县直单位和乡镇重点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等,促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峡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