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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12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7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段林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县贯彻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及利用工作,特别是3月26日省长易炼红签发第24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在我省正式施行《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之后,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等有关单位,切实把当下野生动物保护及监管工作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多点发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狠抓落实到位,科学处置到位,我县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但对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对照省、市、县委的工作目标,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愿望,还存在一些差距、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方面,主要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议书方式进行宣传,宣传范围小、覆盖面窄、群众关注度低,部分居民特别是农民群众未能及时了解野生动物保护及禁食野生动物相关政策法规。

2.全民参与还有欠缺。野生动物保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是一项社会性、政策性强的工作。既需要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开展工作,也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群众,甚至干部职工对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还不理解、不支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有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做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防微杜渐。

3.转型转产遭遇困境。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县野生动物养殖户全部停止了养殖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加上日常饲养支出,均处于亏损状态。按照《峡江县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进行处置后,有些养殖户的新建场所适应不了其他用途,而《方案》并未涉及场所相关补偿,加上银行还贷压力,养殖转型转产路上困难重重。

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监管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网络、短信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决定,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村组、农户进行宣讲;县教体局要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优势,把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观念传递给广大学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另一方面,加强野生动物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迁徙洄游通道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猎捕、养殖野生动物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使用猎夹、猎套、电击装置、绝户网、捕鸟网等禁用工具,采用投毒、设陷阱等禁用方法猎捕野生动物,以人工繁育为名买卖野外来源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干部群众依法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兑现奖励,完善对举报人及执法人员的相关保护措施。

3.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进入农(集)贸市场、超市、商铺、酒楼会所、农家乐等交易消费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予以严厉查处;对餐饮经营者利用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的广告、招牌、菜谱等招揽、诱导顾客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处罚。

4.进一步提供政策支持。尽快落实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资金扶持办法,推动转型转产。一是制定帮扶政策,分类制定转产方案,落实“一企(户)一策”有效帮扶措施;二是给予转产发展资金支持。对有意愿的转产养殖户,提供优惠的贷款政策;三是举办产业发展技术培训班,为转产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撑,帮助养殖户走出困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峡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11日